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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為什麼政府還要給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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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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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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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p250
我這樣問好了∼
民國100年的台北市林森北路上去哪找5坪大、月租三位數的雅房?!!!!!!!!
你問我是沒用的.
因為我沒說過任何
贊成他們就地合法
的話.
我只是希望其他人在看事情的時候,
不要只當個
在事後指責:幹什麼東西呀,真是王八蛋
的鄉民.
而是要能了解事情的成因.
如果不知道原因,只會罵事後,那麼換作是自己遇到相同問題,也不會解決的.
__________________
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2011-03-26, 06: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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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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