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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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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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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自由時報...
〔本報訊〕恐龍法官依然在,去年9月25日有近萬群眾走上街頭抗議性恐龍法官輕判性侵案的白玫瑰運動,經過半年之後性侵侵判的情形依然在,發起白玫瑰運動的正義聯盟發佈消息,根據他們統計去年11月中到12月中,有近八成的性侵被告刑期為最低刑度加1年,三成五的被告刑度低於法定刑度,還有法官以「避免影響被告的公務員生涯」做為緩刑理由,正義聯盟怒批司法院簡直成了恐龍院。
正義聯盟號召十多名志工,分析去年11月20日到12月20日,地院、高院中712件完整判決,並統計分析判決刑期、理由、心證依據等項目。分析發現,扣除無罪判決,其餘652件中,有高達七成八的被高刑期只有最低刑度加1年,更有三成五的被造,被判的刑期比最低刑期還要低。

有恐龍法官在
法律真的是寫爽的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6/91-2699975.htm

灌醉女研究生性侵 教授判刑1年10個月(2011/03/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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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只判不到二年
舊 2011-03-26, 03:47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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