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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ar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引用:
作者陪睡抵債
那以後只要重大犯罪者,網友大家出來投票該死或不該死就好了,我們要法官幹嘛?


法律是寫爽的嗎?那大家都不要遵守法律好了!!
舊 2011-03-25, 10:28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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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ar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