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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zeusforce
判死會讓犯人想滅口
去勢會更變態
關起來矯正也沒用

結論是該怎麼做??
引用:
作者woeimin
以雲林國二女學生性侵命案為例,嫌犯林國政先前犯案是用手指,在監獄關了九年出來卻變本加厲,不只性侵還殺了被害人,從林嫌犯後狡辯與掩飾手法來看,九年獄中矯治效果有限,必須再加強出獄後的強制治療。
但它都又姦又殺了...這問題沒有任何意義...
舊 2011-03-25, 07:4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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