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bris Apostles
我知道了,01就是靈異的網站,難怪WIKI的介紹如此的諷刺  。
還是PCDVD好很多,這篇就讓他沉了吧。
著作權法中有一條提到
印象好像是第78條(不確定)裡面有說於報紙、網路、新聞揭載之公開內容
屬於政治、經濟、時事者,其內容不須經著作權人同意即可散播
但經註名不可轉載者,不在此限。
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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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上網討論東西就是抒發一下感想
沒必要把自己搞的很生氣
既然大家都說你這樣做不太好,那就承認你的錯誤就好了,不然在繼續看回文大家都是指責你,心情不是更不好?
我是覺得你越回,會越多人會砲你,這樣就跟你原本的用意不同了
不對就說聲sorry就好了,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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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題外話:
我覺得你太認真了
我之前也是認真跟網友辯論吵東吵西,吵到火大
後來我覺得
我也不認識網路上任何人,沒必要對這些陌生人爭執什麼
我認為對就好了,反正每個人都覺得他對,答案只有一個,不信就當他們腦殘就好
你可以點我帳號看我發言串,就算我回文有點過激,也沒幾個人嗆我,這就是我這種專業嘴砲跟你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