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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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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
引用:
作者Gary1978
這樣說好了...同樣都是殺人罪,兩個都是直系親屬殺人犯,一個是因為跟老爸討錢要不到
所以殺了他,另一個是因為父親酒醉毆打媽媽兒子長期受虐且一次為了要保護媽媽而在父
親又要發酒瘋時殺了父親。

如果死刑都從重量刑的話~法官可能要酌量依情的空間都沒了。不過一般看來還是會覺得
後者的比較值得原諒。

我所說的以上部分與該判重刑而不判應服重刑的法官的情況不一樣。


你說的是法官量刑的問題,屬於進去前的方面。

我討論的是進去後在服滿所判決的刑期之前,不該輕易的放出來,假釋本身的刑期並沒有結束,還是受刑人狀態,只是讓你不必住在籠子裡,可以出來趴趴走。

正確的判決並給予適當的刑度是法官需要注意的。

但是進去後,在刑期結束前是否可以出來,以及心理異常型的受刑人(極度惡劣或是心理上無法克制型)即使在刑期結束後的後續監管,又是另一個層面了。(這次的人渣就是屬於未確實監管所造成的遺憾)
舊 2011-03-25, 05:06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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