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abo5738
我有想過 家裡自己作生意 我想辦法投保 新水保高一點

保險費用自出

再假裝 被自己的公司非自願解雇 然後拿去領失業津貼



還好我只有想 沒那麼做



一堆人如果這樣做 國家大概準備倒了...................

之前就是一堆人這樣搞
拿失業給付然後事實卻在念書
所以現在才有這些規定
舊 2011-03-25, 04:27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