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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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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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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ankangMan
當初討論的的都是價錢,被發現鞋子價值不是150萬美金之後,討論就變程序正義了..這是我這一串看下來的心得...



標題開開宗明義就是在講程序問題,不是金額問題
網友自己搞不清楚方向的
金額問題的話,哪來的"幹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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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舊 2011-03-25, 11:41 AM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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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h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