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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iorittn
不可能吧
領了失業給付後
下一份工作要做滿一年才能再領
而且失業給付的金額是被解顧的前6個月薪水平均60%

不是下一份工作要做滿一年才能再領
是接下來勞保投保年資要滿一年
會有這些規定是因為太多人鑽漏洞造成的
 
舊 2011-03-25, 10:1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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