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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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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累犯去勢 檢方:恐會更變態

有人主張對性侵累犯去勢,但許多檢察官、獄政人員強烈反對,他們說,性侵是「心癮難戒」的心病,去勢恐使當事人犯行更嚴重、更變態。

雲林第二監獄典獄長陳世志說,性侵累犯和煙毒累犯一樣是「心病」,要從去除心癮著手才能治根。

煙毒癮經由實務戒治,有人一到兩周就能戒除,性侵犯也是一樣,不管是戀童或其他心理病,服刑及出獄後都必須接受正規且長期的心理矯治,光從身體懲罰下手,不但沒有效果,恐怕適得其反。

獄政人員說,那兒不勃起,不代表就沒有****,從歷史角度來看,被去勢的太監照樣有欲念,有的因無法行房,心理與作法會更變態,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等人也持相同看法,他們認為最迫切的應是設立專屬的矯治機構。

以雲林國二女學生性侵命案為例,嫌犯林國政先前犯案是用手指,在監獄關了九年出來卻變本加厲,不只性侵還殺了被害人,從林嫌犯後狡辯與掩飾手法來看,九年獄中矯治效果有限,必須再加強出獄後的強制治療。

所以台灣的檢方都覺得化學去勢可能沒有效果的話
要不要乾脆性侵犯一率都死刑呢
以免出獄後又去殘害他人
或是請廢死團體判他有期徒刑的法官
帶回家照顧
終身不能離開家門一步算了
     
      
舊 2011-03-25, 09:5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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