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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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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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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所以我也沒要他怎樣啊?只是他既然提出精神有問題的證明,就希望他能到精神病院住個七八十年好好治療囉


強制矯正應該也算是限制自由的一種~

這樣的話要限制一個人的自由也要有法源依據,否則國家機器要隨意欺負人民可是很容
易的,而且國家機器中又有很多大膿包掌握著的話...人民就會死得更慘,變得專制國家
沒兩樣了。~


SO~還是一樣要考慮到怎麼樣才合法...

當然如果很GY的讓立委通過一條法律就是性侵犯矯正沒過要繼續治療限制其自由關到
矯正過了這樣也算是合法。不是為了要袒護該性侵犯而是目前法規就是不完備,如果今
天這件事情可以不依法辦理,國家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不依法來欺負人民了
舊 2011-03-23, 01:27 A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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