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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台灣的司法制度就有很大的問題
監獄為什麼屬於矯正機構 為什麼要試圖去教育、感化、矯正那些人渣 敗類
因為基於矯正的目的,所以刑期不可以開太重,無期徒刑可以假釋,就是為了要給受刑人有改過向善,重返社會的機會,刑期開太重沒機會讓人渣們出來會讓他們失去改過的動力。
根本就是狗屁,媽的 有些人就是根本毫無道德良知,感化個鬼、矯正個屁,監獄應改為以懲罰為目的,你犯了錯就是進去接受懲罰,該死的就直接斃掉,想假釋要很高的門檻個案處理,現在的假釋弄得好像進去沒出包就一定有機會假釋,然後放出來直接用社會上的民眾來測試他到底改過了沒,然後再來說,恩 經過這次假釋證明他還沒改過,再回去關一下,下次再來測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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