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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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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市政府在北七路的地區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rebinser
放他出來的法官不會良心不安嗎?

性犯罪者一律去勢加上鞭刑
我想才有辦法遏止這種事情一再發生吧

以後我怎麼敢生女兒啊><

你真沒人性
不應該切...
要關到死
並且每週對犯人的小gg實施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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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3-22, 11:32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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