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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二女棄屍 林嫌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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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
Totenkopf
就說既然是精神問題,那就別判刑了,送強制治療八十年,之後看痊癒狀況再由醫生判定是否可以離開獨居房
送強制治療!
從之前到現在被台灣這個"強制治療"治好的有幾個....
連電子腳鐐都顧到可以又再度犯案了!
給個鞭刑,我想就算是精神病患也該牢牢記得那種痛!
引用:
作者
chalice
強奸犯民國 85年就因為強姦未成年少女被判5年8個月
民國89年提早出獄,91年又再度把女生性侵毆打,還持刀脅迫,被關到今年二月 (100年)
如今再度犯案還更狠,直接把人幹掉
以上是有報案被確認,也許還幹過其它沒被挖出來
林嫌今年34歲,若以民國85年犯案來算,19歲就開始犯案,關這麼久也沒用,這種人是該處理掉
TMD~!一次比一次嚴重...
法棺你可以再佛心一點沒關係
2011-03-22, 10:59 AM #
39
尤典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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