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姦殺國二女棄屍 林嫌認了
瀏覽單個文章
chalic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425
強奸犯民國 85年就因為強姦未成年少女被判5年8個月
民國89年提早出獄,91年又再度把女生性侵毆打,還持刀脅迫,被關到今年二月 (100年)
如今再度犯案還更狠,直接把人幹掉
以上是有報案被確認,也許還幹過其它沒被挖出來
林嫌今年34歲,若以民國85年犯案來算,19歲就開始犯案,關這麼久也沒用,這種人是該處理掉
__________________
燦坤會員卡號:
36425622
(電話區碼 04 )
2011-03-22, 10:55 AM #
38
chalic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alice
查詢chalic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alic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