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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應該蓋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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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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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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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核電廠的使用年限是怎麼訂的?
像核一核二好像是四十年, 快到期了又要延長年限.
所以當初的年限四十年是怎麼訂的?
延長年限需要符合怎樣的標準? 延長的期限又如何訂定?
如果可以一直延,那為何一開始要有使用年限呢?
2011-03-17, 09:2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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