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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點回家6點出門 「做死你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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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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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
iDemon
判定過勞死的話,主管是有刑責問題的(不過我猜會緩刑)
不是只有罰三萬就沒事
這個部份還在喊喊口號階段而已
先前勞委會提出勞基法的修改版本,去年就躺在立法院了,但修改案大幅縮減勞工的保護大幅放寬定期契約的限制
刑責?會過才有鬼了......
2011-03-16, 10: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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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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