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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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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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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2月27日晚上,當時只有十歲的林明珠,才讀小學二年級就輟學,陪著媽媽林江邁在大稻埕天馬茶房附近販售私菸。林江邁被查緝私菸的警察打傷,引爆了228事件,數年之後,在林江邁作主下,將女兒林明珠許配給外省「芋仔」兵曾德順。

228事件後,林江邁繼續賣菸,曾德順常跟她買菸,還主動幫她抬菸架,她看到這年輕人老實,過年時請他到家裡吃飯,曾德順才認識了林明珠。

林清邁認為曾德順值得讓女兒託負終身,主動促成婚事,還得到公公的同意。她的公公也認為,「曾德順是陳誠的隨扈,應該不是壞人」。但這樁婚事卻遭到林明珠的舅舅反對,認為嫁給外省人是很丟臉的事,連喜餅都不敢分送給親友。

當年也有人勸曾德順不要娶「本省某」,以免「惹麻煩」,他卻理直氣壯地說:「有什麼麻煩,我是江西人,不會講閩南語,但我又沒做錯事,為什麼不能娶台灣女子為妻?」引爆228事件的賣私菸寡婦,60年後,她的么女兒跟外省女婿,今天以超越省籍族群與歷史仇恨的真情故事,告訴人們另一個228的故事。
舊 2011-03-16, 03:08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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