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ㄧ本道
這就跟警察躲在角落偷拍超速違規一樣
你不犯法的話你就不會被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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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調其實是一般交通法庭法官所講得那套
完全一模一樣
我就遇過
我申訴兩張罰單隔太久才寄讓我沒辦法早點得知該路段有在照相而更注意速度行駛
結果申訴兩次一來一往就得到同樣的答案
後來法官還翻法條跟我說警察機關照相之後只要三個月內寄出去都沒有違法之嫌
所以其實我是納悶的
你逾期繳罰款可能得罰錢
他們一張罰單卻可以撐三個月再寄沒關係
而且他們是一整個TEAM在RUN的
而我只有一個人孤掌難鳴
不過我昨天看新聞
台中市警察局長說他最痛恨那種偷拍的希望民眾檢舉
我覺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