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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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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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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ar168
對了, 再問一下....

朋友說這樣的話, 那他以後找的員工就用簽契約的, 一年一聘, 時間到了再重簽

可是我覺得這樣怪怪的說....

1. 員工 : 契約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人 (員工不想待了)
2. 老闆 : 契約時間到了就可以趕人 (老闆不想再續聘)



可以這麼做嗎

也是可以
但是有些人不要約聘
而且同樣工作約聘薪水比較高
約聘責任感也沒那麼好都會說好一天工作幾小時加班費報的很兇
舊 2011-03-15, 08:1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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