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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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tstmars
留職停薪還算好了吧...搞不好直接fire
所以說台灣大部分勞工不是不敢抗爭...是沒那個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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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留職停薪或是直接fire都是沒錢領... 而且這有個問題是會跟之前的公司鬧的很不愉快, 她在這公司已經做了十年, 她應徵下個工作不可能不填這項(要不然十年沒工作?), 那新的公司在不是通盤了解她的狀況下(也應該不會單聽一面之詞)對她來說還是不好.
要等到水落石出而且是在要先付出"時間"與"律師費"之後才有的拿.
所以我才講說如果這樣搞的話兩夫妻是要等著喝西北風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