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onh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8
引用:
作者qazxcvb
馬的
原來如此
真是有夠不要臉的
沒本事考上~惦惦就好
還好意思四處張揚自己是什麼"準"公務員
公職補習班的員工就能算是公務員?
照她的說法
那賣公職參考書的書局員工也叫做公務員囉!!
賣便當給公務員吃的餐飲店員工也叫做公務員
笑死人也
有夠不要臉
老是想要沾這種光
下四下種




應該不能用"準"這個字

應改用其它字

她大概不知道準這個字的意思

我看過之前補習班櫃台的小姐

感覺妝都化的很濃......

沒有壓力只會坐在那聊天
__________________
用心,認真,努力.....

我愛翁虹~
舊 2011-03-12, 10:24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onh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