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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無法制止的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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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Wa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正式入住天母囉~~~我的新家~~~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
netor
去動物園要老虎大便
或者,蒐證後上法院,應該可以制止,甚至強迫他們搬離。(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我的認知是要先有成立管委會(法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才能依據住戶管委會決議強迫搬離吧? 可是我們是公寓,沒有管委會,其他住戶不知是怕了,麻痺了,還是自掃門前雪,反正目前就只有我們和對方槓上。
里長都說他們這一家不可理諭,所以他也不想去講,只會和對方吵架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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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2011-03-11, 04:40 PM #
11
Phoenix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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