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丟掉的衣服被拿來圖利??--主要業務是向固定大樓、店家或慈濟工作站取得回收衣物,
瀏覽單個文章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LW牛
你要斷章取義也OK
那你懂我的意思了,如果有人拿別人丟掉的東西,整理後出售,他也不是搶來偷來,為什麼不能圖利?
樓主的案例有兩個角色,一個是做慈善的慈濟,另一個則是回收業者
你要講前者慈濟工作站沒做好他們所謂的「慈善事業」,你要講他們無妨,但是回收業者錯在哪,請告訴我?
2011-03-11, 02:51 PM #
7
BMC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MC
查詢BMC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MC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