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rocat
我不太喜歡那一家人的作法,
1. 部落格中的照片只把自己的資料遮住沒有把對方的姓名同樣處理。
2. 部落格中第一句話,「日前,妹妹騎機車不小心,撞到一個逆向行走在慢車道及快車道中間的82歲的阿婆」自己都承認不小心了。
3.部落格中又提到「阿婆女兒的好朋友,一名某校男主任問我先生從事什麼工作,我先生笨笨地說「我在當警察」,
他又問我妹,那妳爸爸在哪裡上班?我媽跟他說,是公務員。」 為何認為承認自己是警察是笨笨的,一般人不想透露可能是想低調一點,可是感覺不是這樣子,怪怪的。
看照片該處是一個無紅綠燈無行人穿越道的十字路口(大路與小巷子),阿婆應該是穿越馬路吧,年紀在大應該也不會這樣走吧,況且該路段有騎樓可以走。
本來以為是菜市場,人車很多很亂,可是看照片沒這情況,這樣也能撞到人,都不看路嗎? 還是被陽光刺到眼睛?
至於老婦人對不對,任意穿越馬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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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需跟你說,在大馬路上行走的老人家,我看過,也躲過,旁邊也是騎樓
而且不是只遇過一次,而是很多次
這是非常難躲,為何呢,因為你無法確認老人家會向左還是向右,或是直接停在馬路上不動
即使老人家只是想過馬路也是一樣,走到一半,又回頭的大有人在
除非你願意停車等老人家過完馬路,要不然光減速要避開車禍,是有難度的
台灣本就是撞到人,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一條壓在你頭上,再來才是分誰的責任佔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