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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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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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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機油大盤商
我老實說~~用同理心來看~~
好不容易作到局長了 確因為這樣的事就下台~~
說真的 光想到就難過~~
業者的疏失 舞者的不注意 快要選的時間 九條人命的壓力
如果是你 能不哭嗎~~
姑且不論哭的那個人品如何或是工作能力與否~~
光是責任的歸屬 是局長的責任嗎???
有誰可以告訴我 他們要負什麼責任???
督導不周???沒有明確的條文怎麼督???
我相信全台灣應該還有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模糊的地帶~~
但是有法可以規範嗎???光是一個"酒吧"的定義就定不出來了~~還督導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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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雖然9條人命令人遺憾~~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
可是主管下台就能解決事情嗎~~
台灣的政治生態真是奇怪~~出了事反正第一時間就是主管下台就對了
我相信全台灣的夜店有超過一半遇到同樣的事....
結果應該差不多
只是剛好發生在台中..就這樣
這麼看都是舞者跟業者要負最大的責任
什麼消防措施都沒有準備就在室內玩火
消防檢查時會想到業者請人在室玩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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