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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對於現在一堆人只領17-22K,歐盟免簽當然沒意義,連機票都買不起了

死刑廢不廢,是跟老外無關,但是人權問題不僅止於罪犯,有人在關心比沒有好,在過來我個人

不支持無條件廢死,也不支持一昧的以暴治暴,以眼還眼,畢竟台灣的法律跟司法制度還不是

很完善,立法院也沒時間跟著時代修改法令,所以冤案還是存在,冤死的也有,既然我們能花大

把納稅金養一些豬頭官員跟蓋一些無良建設,那麼其實花小錢把罪犯隔離,基本上比例原則

其實不為過,在過來對於正義,與其給予一時的痛快跟無境的孤獨與折磨之間做選擇,我會選

後者.
舊 2011-03-09, 02:1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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