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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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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warnertw
我只能同意你說的最後一句
離婚後負擔小孩生活跟教育費很正常
但現在看來男的不太願意全負擔,有點沒擔待


他怎麼全負擔. lol..

樓主都講了.

"大女兒歸男方
小女兒歸女方
套房賣掉的錢女方說她當初有帶錢過來那是她的
車子部份女方要(男方要把貸款繳完)
男方要在給300萬贍養費
每個月在給1萬塊小女兒的生活費用
日後小女兒教育費用要付一半
因為男方平常負責全家開銷之餘也沒多留錢了
共用戶頭的錢都是女方拿去玩股票說
所以只能申請貸款
要等貸款下來才能付錢簽字離婚"

男方根本已經沒錢, 而且另外那邊等他離婚馬上就要結婚. 他要養自己那個還要養那個另外女的要生的.

他準備被操到死巴..

我是看不太出來他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舊 2011-03-08, 03:4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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