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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er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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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403
引用:
作者Lordsaint
據男方說法:
1,1年多前曾買過春.
2,女方受不了這7年來親戚的言語壓力.

據女方說法:
1,外遇對象已經懷孕而且準備在離婚後立刻結婚.
2,女方受不了這7年來親戚的言語壓力(這點也有,但女方對外不說).

分享這篇不是希望任何一位當事者被罵
而是我沒想到離個婚要負債成這樣
希望PO出來讓所以要結婚與離婚的人引以為戒啊
任何一個行為都要對全家人負責
而離婚最大的受害者絕對是小孩子zzz


我只能同意你說的最後一句

離婚後負擔小孩生活跟教育費很正常

但現在看來男的不太願意全負擔,有點沒擔待
舊 2011-03-08, 03:3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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