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了解~~原來是適婚年齡人數去除掉已婚的人數之後的比例

﹝108-X﹞:﹝100-Y﹞=10:7

X跟Y不一定相等,與老外婚嫁的之類的也會有影響

這樣解釋對嗎?

引用:
作者Crazynut
沒有問題吧,老兄您只看標題不看內文的嗎…

>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到二○○九年為止,適婚年齡(廿五至四十四歲)男性的比女性整整多了四十三萬多人,等於十個台灣郎搶七個台灣妹,婚配市場嚴重傾斜,而這種男多女少的情況,仍在惡化中。

我個人的感想嘛…娶無賣娶就好了啊…

加入不婚教,永遠沒煩惱。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1-03-08, 10:33 A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nalhope20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