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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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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kize
我就是像你說得這樣.

我的想法是
已簽約雙方要改合約,只有雙方到場當面修改重簽才有效
如果少了一方,無論任何理由..這和約都是照舊有效的.
....而他們的想法是..我寄信你沒收到,我就可以改了

我長這麼大沒看過這樣的..想改約的無不是國內國外上天下海去找簽約人...新光是收不到信---就算你無效.

那太爽了---已後他只要知道哪個人出事,就立刻連絡一下,沒接到就解約了.
.........哪有這樣的~

像保險(我指的是譬如機車的產險)
他也是一年或兩年簽
沒有說簽永遠的
他要續約一定會寄東西給你要你同意
所以您的部分還得問看看
你的部分是你今天出事了想要那份保單
但你有沒想過
假設有一天你沒有出事而保險公司卻還是維持保單有效
您會不會去跟他要求保單無效
當然我只是做個假設而已
舊 2011-03-07, 07:4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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