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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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tee
看你能不能找到白紙黑字
譬如像你講得每年一簽,未簽還等同續保
這樣你才能跟他凹
不然可能只有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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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像你說得這樣.
我的想法是
已簽約雙方要改合約,只有雙方到場當面修改重簽才有效
如果少了一方,無論任何理由..這和約都是照舊有效的.
....而他們的想法是..我寄信你沒收到,我就可以改了
我長這麼大沒看過這樣的..想改約的無不是國內國外上天下海去找簽約人...新光是收不到信---就算你無效.
那太爽了---已後他只要知道哪個人出事,就立刻連絡一下,沒接到就解約了.
.........哪有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