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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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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小建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您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全世界所有的食物都知道緣由、內含物、風味等等?
還是歐美的東西台灣人就應該或有義務得知道?那印度、冰島、俄羅斯... 其他國家的食物台灣人要不要,有沒義務得知道?

如果今天有另一位網友去過非洲,也發現有個當地食物剛好是您不知道的... 如何?難道也要說您無知?

明明一個容易讓大部分人都會誤解的食物,正名一下減少誤會,哪裡不好了?

以自己少數剛好知道的事務或生活知識,來嘲笑台灣大部分不知道的人為無知... 我只看到一種態度,叫做知識的傲慢!


好大的巴掌啊!
客倌們評評理, 請問一下"這個商品"需不需要正名一下? 有沒有標示不實?
對於看過電影的人, 買了以後若以為會像電影中一樣變成一把防身武器,
想說可以用來防身, 實際上卻發現無此功能時, 可以要求賠償嗎?
萬一拿來防身格擋時像OB王或安納金一樣被人砍斷手要怎麼辦?
強烈建議, 銷售廠商要拿出良心, 正確標明該產品只是造型相似,
無法做為防身武器, 產品名稱應立即改成"仿光劍造型....", 不應混淆視聽.
否則對於沒看過電影的人, 也可能被產品名稱"光劍"誤導,
以為它像可以像日本的木刀一樣拿來做防身用品.
舊 2011-03-07, 11:13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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