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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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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Doubla A
那我去便利商店拿東西不付錢
店員不讓我走也可以告他妨礙自由囉


便利商店都有監視錄影, 一般來說都可以當場調閱錄影畫面出來看,
若消費者拿了商品拒不付錢就是侵佔或偷竊現行犯, 店員依法可以"逮捕"現行犯.
除非店員有用其他過當的方式(如捆綁甚至打傷現行犯)限制其行動,
不然要告妨害自由是不成立的.
再說, 若兩人有發生拉址扭打, 拿東西的顧客逃跑的話, 就變成搶劫, 罪更重的.
舊 2011-03-05, 05:1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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