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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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mics
每個職等的基本薪也都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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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知道啊!所以我講的是一職等基本薪。
假設一職等是3萬,給高一職等多10%,那6職等就會是4萬5,10職等就會是5萬7,14職等就會是6萬9。
假設一職等是3萬3,給高一職等多10%,那6職等就會是5萬,10職等就會是6萬3,14職等就會是7萬6。
我舉例的數字都只是為了方便理解而已,實際數字與比例都可以在細談。
我的訴求是公務員的基本薪資每年變動率,要跟上一年度的所得稅薪資中位數變動率一致而已。
而且,這串主題討論到薪資其實已經有點失焦了,主題的是談福利政策的落實。
勞工福利政策要落實,不可以靠企業的良心,要靠政府的強力取締與處罰。
如果勞委會的決心有國防部那麼大的話,勞基法的規定就能像教召一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