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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mggy
請問你有什麼依據來說這樣子的話呢???
連最基本的法律都質疑...那你乾脆去共產國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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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酒測器 未來須能辨殘留酒氣
2010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王玉樹、甯其遠╱台北報導】
不靈敏酒測器將被淘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公布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新檢驗標準,下月起,警方新採購的酒測器將須通過「記憶殘差效應」檢測,前一人的酒氣若殘留在感應元件上也須能測出,警方如使用不符規定的酒測器,縣市府警察局可能被罰一萬五千到七萬五千元。
民眾:這樣才能服氣
標準檢驗局副局長黃來和表示,去年桃園縣議員黃婉如駕車被追撞,沒喝酒卻因酒測器故障被檢出零點三五毫克的酒測值烏龍,類似個案時有所聞,決定加嚴檢驗標準。「現有酒測器如果民眾呼氣很輕,數值可能不會顯示。」黃來和說,下月起警方現有的酒測器將須能對輕微呼氣進行捕捉分析才能通過檢驗,新採購的酒測器則須通過「記憶殘差效應」檢測,前一人的酒氣若殘留在感應元件上須能測出。
黃來和說,現有酒測器在檢驗有效期限一年到期後重新檢驗,也須通過「記憶殘差效應」檢測,對民眾更有保障。未來警方如使用不合標準的酒測器,可依《度量衡法》處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
開車族何至強說,酒測器要加強測試,不然民眾被罰不服氣。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因應需要時間與經費,希望能有緩衝期,將在收到公文後研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