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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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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ld2chang
上星期去地方法院調解,由於預期調解一定不成立,所以滿輕鬆的
小弟準時到,那個人已經先去等了,跟新聞相片比起來腰圍大了滿大一圈,時間到調解委員先自我介紹,是附近的開業律師,接下來問小弟願不願意道歉,小弟當然答願意,那個人就開始唸他那一大篇的訴狀,只是唸沒幾個字就被委員阻止並且說「事由大家都知道了,現在就要求事項協商」,委員先就那個人提出3項要求的第3項,問小弟移除爭執文字願不願意,小弟當然答好(該篇討論已經被站長移除了),第2項全板道歉啟事小弟都可以,最後金錢賠償那個人開始拿跟新竹王先生的判決書出來現,被委員一看就抓包,「這個判決書跟這個案子性質差太多了,新竹法院這件是專門長篇大論,跟這個案子幾乎是個人討論完全不同,何況王先生這件也才判8萬,跟你要求的差太多了」,那個人才說願意降一成,委員問小弟願意出多少,小弟答5000,那個人立刻回了「連走路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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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 連 5000 都不想出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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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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