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上星期去地方法院調解,由於預期調解一定不成立,所以滿輕鬆的
小弟準時到,那個人已經先去等了,跟新聞相片比起來腰圍大了滿大一圈,時間到調解委員先自我介紹,是附近的開業律師,接下來問小弟願不願意道歉,小弟當然答願意,那個人就開始唸他那一大篇的訴狀,只是唸沒幾個字就被委員阻止並且說「事由大家都知道了,現在就要求事項協商」,委員先就那個人提出3項要求的第3項,問小弟移除爭執文字願不願意,小弟當然答好(該篇討論已經被站長移除了),第2項全板道歉啟事小弟都可以,最後金錢賠償那個人開始拿跟新竹王先生的判決書出來現,被委員一看就抓包,「這個判決書跟這個案子性質差太多了,新竹法院這件是專門長篇大論,跟這個案子幾乎是個人討論完全不同,何況王先生這件也才判8萬,跟你要求的差太多了」,那個人才說願意降一成,委員問小弟願意出多少,小弟答5000,那個人立刻回了「連走路工都不夠」,並且說這個討論串已經好幾個人被判刑了,昨天才判決。
委員這時要求個別商談,先跟那個人談,過了一會兒換成小弟,委員跟小弟說那個人不想降低價格,小弟的意思呢,小弟拿出板橋陳小姐的判決書,陳小姐專門寫一整篇一審判免賠,二審才賠一成而且只負擔裁判費1/10,委員先說基本上調解會目的勸和,但是當事人不要被委員牽著走,要考慮自己的條件做決定,再問小弟一到二成能不能接受,小弟說還是5000
這時委員把那個人叫進來,宣布因為雙方認知差距太大,調解不成立,那個人聽完立刻走了,委員跟小弟說如果民事裁判有結果能不能給他一份結果,小弟答應好後謝謝委員回家
這個人會在文字上玩遊戲,像訴狀上寫民事起訴狀(刑事才有起訴自訴,難不成司法院長換那個人做了),民事判決故意說判刑,不過小弟這種東西看了快20年,還不至於被唬到
小弟問過法律界朋友,目前已知這個人提告妨害名譽的案件,小弟的情形是最難成案的,基本上一審不舉證也有7成機會免賠,二審大概一半一半,畢竟二審法官大多年高德邵(就是不問世事,想法獨特),舉証要多花點心,也難怪那個人離開法院時臉色不好看,本來以為小弟同意出席調解逮到肥羊,沒想到接下來是一場硬仗
小弟很感謝這位調解委員,不偏不頗秉公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