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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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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
引用:
作者cmwang
台灣的電信法第56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60001&FLNO=56)都會讓"借用"他人AP看起來非常沒有C/P值了(雖然怎麼抓是另一回事 ),以一般對對岸的印象而言如果有相關法條的話應該會更沒有C/P值可言,更何況隨便"借用"他人AP本來就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除非您只是拿來上上網就算了,不然您知道AP後面到底有些啥鬼東東嗎 ....

嗯嗯,如果上到不好的AP...
還跟人『激頻』的話,可是會全都錄的...
所以大家要用別人的WIFI信號的時候
要小心小心。
舊 2011-03-01, 09:26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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