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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qazxcvb
雖然看不太懂
但仍再請示一下
這位大大
您的意思是那女生欺騙樓主的感情嗎


不必太在意啦, 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沒有條文規定, 把話挑明的早晚感覺是不同的.

反正事情過去, 而且看來對樓主也不是什麼壞事, 雖然傷心難過是一定的.

但, 這種另一伴也敢要嗎? 早點分開說不定是一種幸福, 長痛不如短痛.
舊 2011-02-28, 08:07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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