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宗教矛盾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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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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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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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可否把反合性經文的定義說一下,這裡我看不懂。

反合性的英文是paradox, (似非而是)(看来矛盾,其实不矛盾)


節錄自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209495.html
今天,我們用一段很簡單的經文,來做反合性經文的示範。
不用多、不用一大堆經文對比分析,像分析比較複雜的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誰對誰錯一樣。
我們今天,只需一段經文,這段經文裡,就已經出現反合性。
讀聖經時,任何反合性經文,都非常重要,因為那表示假使我們沒弄清楚,我們就會誤解、誤判上帝寶貴真理。
這樣一來,輕則我們自己受虧損,嚴重的話會進入大偏差,信徒豈可不慎?


上帝不是愛世人嗎?
上帝不是憐憫人嗎?
上帝不是赦免罪孽、過犯、罪惡嗎?
既然上帝愛罪人,所以,上帝當然也可以把有罪當成無罪,不是嗎?
新派就是這樣說的:
所以,同性戀無罪、離婚無罪。
靈恩派也是這樣用的:
所以,為達成傳福音的大使命,即使說謊騙人、使用不正當手段、錯講福音,也都沒關係。
但是,聖經怎麼說?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另一段民數記的經文也類似,講的是一樣的觀念:
這個有憐憫、大慈愛的上帝,也是會追討人的罪、絕不把有罪當無罪的上帝。


看見了反合性沒?
經文前面一直講上帝的恩典、憐憫、慈愛。
假使我們不看經文後段,那麼,我們用人類墮落的理性,依照人類本性,絕對會很輕易就認為這經文的意思就是『因為上帝愛罪人,所以,上帝可以將有罪當無罪』。
舊 2011-02-27, 05:36 PM #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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