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在數字上確實有很大的解釋空間,我也知道,所以你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利未記 第十一章
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這例子也不用問拉比了,駱駝是分蹄的,用希伯來文也沒有解釋空間。
事實上,蝗科乃至於所有昆蟲,都沒有四足的種類,而且在原文聖經中,
有出現'arba`、regel兩個字,並且沒有別的可能翻譯,就是"四足"。
所以聖經中的錯誤並非全部都能用"翻譯不良"來解釋的。
我把這一段視為「即使讀的是原文聖經,你還是依照"聽他人告訴你的"來解釋」,
我認為這樣已經喪失了讀原文的意義。並且在台灣幾乎沒有人是讀原文聖經來信主,
依你所說,真讓人懷疑他們讀的聖經正確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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