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但是當你要討論一個信仰的時候,你必須討論信仰的文字由來,既然要討論信仰的文字由來,你就必須回到該信仰的原文來討論。
...恕刪...
我還沒有信耶穌,我先深入了解原文再來講;但我越深 入,越發現聖經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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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先看了別人對希伯來文聖經的解釋,再看希伯來文聖經,
還是自己直接看希伯來文聖經,然後就看懂了?如果是前者的話,
你不認為自己會被前人的觀念干擾?如果是後者的話,那麼......
讓我想起了英國的超級天才學者-John Stuart Mill,他為求學問,
九歲就完全嫻熟於拉丁文。
我先認定你是後者-一個不世出的天才,因為如果是這種情形,
你一定能幫我解決許多聖經中所遇到的難題,我先舉一些,希望你能幫忙:
利未記 第十一章
7.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8.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我想問的是,豬每一隻腳分為四瓣,為何聖經說兩瓣?還有為何基督徒現在仍然吃豬肉?
利未記 第十一章
22.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蝗蟲、螞蚱、蟋蟀都有六足,為何聖經中說是四足?
也許中文版不正確,我承認我的希伯來文程度爛到爆,
請閣下用希伯來文聖經做解釋,給你添麻煩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