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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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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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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52
樓主比台灣的法令還要落後,
過勞死已經被認定為職場災害的一種。
如果真的認定是過勞死,就表示是上班造成的喔,這已經是一種責任認定了。
如果是個人因素,表示上班跟死亡的關係薄弱,那就不叫過勞死。
舊 2011-02-25, 01:40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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