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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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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xiangnansu
>但少年未滿18歲,可減輕其刑

我對這很有意見,為啥未滿18歲、可減輕其刑?
沒聽過小時了了、長大還得了嗎?

這個到那裡都一樣吧
除非法官認為是重大刑事案件
不然都是以未成年來處理
舊 2011-02-24, 05:3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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