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onehendge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該負責的想必依舊麻木不仁


很難介定到底要誰負責,尤其是電子公司員工分紅的潛規則
家屬很難去告,因為沒有明文
以我之前服務公司為例:
天天準時走-->年底11月分紅一定很難看
天天比人(主管/處長...etc)晚走--->不一定有,但大部份時候沒頭獎也有安慰獎不無小補

觀察過最危險的一群是"結婚前後"的人
結婚前,要拼一棟房子否則女友不點頭
結婚後剛有小孩,房貸/車貸/奶粉錢/褓姆費..........
這時期不拼不行
     
      
舊 2011-02-23, 03:20 P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hendg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