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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kize
1.阿就真的是法官說了算阿..
一件案子只有5%的證據,她可以引經據典洋洋灑灑寫好幾張紙,讓你順著文而無法反駁他的文.
[完全一樣]的案子,[同一個法官],你有[95%的證據],他可以採那5%說你[無理由]
這非常常見在土地糾紛..一堆法理同源的零星地,市政府會配合把建商要的地獨立成一件官司..然後....


相同的證據,是5%還是95%?誰決定?你嗎?

不同的法官審理本來就可能出現差異,特別是案件證據偏重證人證詞的案件,更容易出現這樣的差異。要出現那種每一個法官來判都完全一樣的案件,實在是不多見。


引用:
作者kize
2.美國是由多人陪審團決定[有無罪][誰有罪],法官只負責罰責輕重.並且罰則判決也經過陪審團知道,比較容易造成公議,這才能讓黑手法官無法下手.


多人陪審團沒有那麼神,事實上要收買陪審團也不是不可能,甚至只要收買1、2個關鍵的陪審員,就可以改變合議結果扭轉判決,而這可能比去收買法官來得容易甚至廉價。

再者,依lukgwr的發言,他講的制衡,似乎與你回答的陪審團無關。


引用:
作者kize
3.我跟你講...如果你現在要打官司...先找"經驗老到"的律師,看他有沒有人...如果OK你又付了XX..那你就躺著打,你才能進入這個遊戲.
你還真的據理力爭慷慨陳詞引吭悲歌阿....你根本不值得同情..XD
除非傳話回來[動不了]才X媽的另一回事~~

你覺得很奇怪嗎??現在的制度造成[法官皇帝]就是有這種好處.你想動他除非關鍵時刻剛好錄影---不可能的事情說了也沒...


這段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看你這二篇發言,似乎是陷入土地糾紛的案子,而且處於不利的地位,是嗎?
舊 2011-02-23, 01:27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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