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其實基督信徒的回答方式我也都接觸過,依你現在的講法,
其實也就是承認了"因信稱義"的不足,"因行為稱義"的重要,
不是嗎?事實上,也就是因為"斷章取義"的聖經解經法,
才會出現了"因信稱義"的誤解,對吧!如你所說,在極權時期,
"因信稱義"本身就是困難的,但是現在借助科學的力量,
以及和平制度的推行,基督信徒已經少有因信受苦難的機會了,
那麼,你是否自問過,你的行為是否有滿足耶穌親口說的"誡命":
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
18~21.不可殺人;不可姦***;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你做到了嗎?
這個回答正是我所期望的,記得你引用我的這一篇,我最後說了甚麼?
沒錯,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等等,一海票分裂出的宗教,
可以直接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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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都沒有說「因信稱義」的不足...
而是「因信稱義」是因, 「照著聖經的教導而行」是果.
這是真正得救之人會同時有的特質, 無法切割, 也不會切割.
並不是用其中一項去彌補另外一項.
就如同我之前對奉獻議題的回應, 那不是「交易」, 而是「回應」.
有著本質上的不一樣.
人不管做什麼都沒辦法靠自己得救, 唯有接受耶穌的救恩, 讓耶穌做生命的救主--這樣我們就會放下「人的意念」而以「神的意念」為優先, 用神的方式來處理事情--WWJD(what would Jesus do).
至於"因信稱義"本身就是困難的,但是現在借助科學的力量,
以及和平制度的推行,基督信徒已經少有因信受苦難的機會了
事情可有這麼單純?? 你在伊朗, 在伊斯蘭地區能大方傳教? 能大聲宣稱自己是基督徒, 要照基督徒的方式過生活? 你敢在同學面前宣稱「我是基督徒, 我反對婚前性行為」?? 當公司開工團拜時, 你可以勇敢的說「我是基督徒, 我不拜」?? 這世間總是習慣以超高的道德標準來檢視基督徒, 我從不認為基督徒因信而受的苦難有減少過.
聖經裡面的教條, 我一再強調, 人是無力去完全達到的. 這也是神藉此讓人認清自己的不足, 讓人知道不該也無法倚靠自己, 應當迴轉歸向神, 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救主, 讓祂一次一次的代替我們贖罪, 陪我們一次又一次的戰勝自己的軟弱, 與主耶穌同行, 過得勝的生活.
"沒錯,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等等,一海票分裂出的宗教,
可以直接視為整個世界的最大亂源,彼此之間紛爭不段,怎麼會這樣呢?
沒錯,就是因為聖經,就如你所說,路加福音第十二章也證明了這一點,
那麼所謂的"光"和"暗"的相爭,究竟誰是"光"?誰是"暗"呢?你有答案嗎?
猶太教是"暗"?天主教是"暗"?基督教是"暗"?回教是"暗"?"
這有相當明確的答案, 並且我願意為此言論負責
約翰福音第一章 1~14節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所以, 這「光」是誰?? 是耶穌.
所以, 比較各宗教, 是誰認耶穌為神的兒子, 是誰接受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 就是誰得救了.
如同我前面一再提到的
耶穌代替我們接受地獄的刑罰,使我們得以被稱為「無罪」,不是我們真的無罪,是因為有人(耶穌)替我們受了刑,所以我們可以無罪釋放。因此,只要我們相信耶穌來,代替我們承受了我們本來該受的刑罰,我們就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我們的罪,也因為耶穌的代贖而一筆勾消了。這是因「信」稱義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