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mics
對呀~有人就是看不懂陸一特第三年叫 "臨時徵集"
卻一直指責人家沒有看 法 理 情...
可是自己卻迴避了 "臨時徵集" 的法條規定...
所謂一根手指指別人,4根手指指自己...
真是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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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文不仔細
上面說的是指有人以 "海空軍當三年不公平" 為由來說陸一特是合法
如果是以不公平為由,而不是以法律為由來說明一件事是合法
你認為是合乎 法 > 理 > 情 嗎?
還是你也認為 "以公平為由,而不是以法律為由" 來指一件事是合法的??
你提出"臨時徵集"這一條,我不會反對你的看法
因為我從頭到尾就是反對 "因為賠償太大,所以合法" "因為公平因素,所以合法"
這兩種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