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ora20100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目前的假釋門檻是這樣

刑法 第77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感覺有期徒刑太低
判個20年也才關十年
 
舊 2011-02-22, 03:47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ora201006離線中